報名時須一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023年度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集中考試筆試成績、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外省市社會人員上海市居住證(正反面)、國內學歷、學位證書/海外學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掃描件、專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工作證明等其他材料掃描件。
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填寫完整的《報名信息表》及其他證明材料統(tǒng)一壓縮,作為附件發(fā)送電子郵件至szzx@sheitc.sh.gov.cn。郵件標題以“應聘崗位名稱姓名”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報名表或者個人簡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作無效報名。
3.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如重復報名,視為無效,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4.特別告知: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者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作出承諾,如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中心將取消其錄用資格。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條件所產生的影響和后果,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本中心在收到應聘者報名材料后將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收到通知。請確保申報的信息正確并及時查收,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及時收到報名反饋信息而影響后續(xù)面試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按4:6的方式計算總分。
1.筆試
已參加2023年度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集中考試,筆試成績至少達到全市的平均分數線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業(yè)單位錄用。
2.面試
面試由中心統(tǒng)一組織,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原則,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通知為郵件形式,未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及綜合素質和職業(yè)性格等進行測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如答辯、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時,應聘人員需提供應聘材料相應的原件接受核驗。
(四)考察和體檢
進入考察和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名單。
中心將對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誠信記錄、學習工作經歷和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擬錄用人員的檔案進行背景調查。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tǒng)一組織到本市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結果直接報送中心。應聘者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體檢,視為放棄。如體檢不合格,中心將不予以錄用。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如考生考察或體檢不通過,中心有權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排序順延遞補其他體檢與考察人選。
(五)擬錄用人員的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正式確定擬錄用人員。如經上述步驟,無合適擬錄用人員,則該崗位本次空缺。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政務公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欄目公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報上級主管單位審核批準后,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辦理錄用手續(xù)。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事業(yè)單位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招聘監(jiān)督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設立監(jiān)督、投訴電話,對招聘過程進行監(jiān)督。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60805511
監(jiān)督、投訴電話:2311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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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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