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須向招錄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yè)的證明)、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錄單位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能測評或專業(yè)加試的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五、體能測評
在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開始之前,省公安廳、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廳(各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所)、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羅牛山強制隔離戒毒所分別組織本系統(單位)需進行體能測評職位人員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選,由上述各單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規(guī)定比例,按照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未能通過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面試。通過體能測評人數超過面試比例的,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通過體能測評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以及檢驗檢疫、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二)考察
招錄單位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要求進行考察。
七、公示和錄用
各招錄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單位、職位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不符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并在20個工作日內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部分市縣鄉(xiāng)鎮(zhèn)單位實行不確定職位統一招考的,按擬錄用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和個人志愿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錄用職位。
新錄用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附件2.2017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doc
附件3.2017年海南省部分省直黨群機關招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4.2017年海南省部分市縣黨群機關招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8.2017年度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xls
來源:
http://hi.lss.gov.cn/4620302.html
- 2025海南澄邁縣交通運輸管理所見習生招募5人公告
- 2024年海南澄邁縣公辦幼兒園員額人員招聘公告
- 2023年臨高縣“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貿港” 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第1號
- 2022年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 2022年海南萬寧市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第1號)
- 2020年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編制外合同聘用制崗位招聘公告
- 2019年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2人公告(第一號)
- 2019年中科院聲學所南海研究站招聘公告
- 2019年海南省儋州市農業(yè)委員會招聘公告
- 2019年海南省三沙海洋氣象短波電臺招聘公告
- 2018年海南省新聞工作者協會招聘公告
- 2018海南省澄邁縣人民醫(yī)院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54人公告
- 2018海南五指山市農業(yè)局招聘4人公告
- 2017海南省洋浦管委會政府雇員招聘公告(沈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