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6年11月,南京一位老太太趕乘公交時摔倒在地,一位叫彭宇的小伙子,將其挽起送入醫(yī)院,后來,老太太卻指認是彭宇撞了她。2007年9月5日,當?shù)胤ㄔ喊?ldquo;推理分析”,作出彭宇賠償摔倒老太太4萬多的判決。如果說南京“彭宇案”還只是動搖了人們道德判斷標準,那么08年河南“李凱強案”則讓人們搖搖欲墜的信念幾乎徹底倒塌。
2008年8月21日,大學生李凱強幫助一位受傷倒地的騎自行車婦女,而這位婦女卻一口咬定是李凱強的電動車撞到了她,由于沒有相關證據(jù)證明,最終09年底河南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判決原告損失合理部分由雙方各承擔50%,李凱強需賠付共計7.9萬余元。
隨著南京“彭宇案”,鄭州“李凱強案”被越來越多的人知道,社會上“苦于助人”的風氣開始蔓延開來。面對危難之中需要幫助的人時,很多人的道德觀念都被這種“苦于助人”的哀怨所替代。有網友說:“幫助別人之前,先看荷包里有沒有7.9萬”,“扶人之后會發(fā)生什么啊?現(xiàn)在的好心人都被沒有良心的人嚇怕了……”。
在這種消極態(tài)度影響下,2009年1月9日下午,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杭州南宋御街頭,誰也沒有上前扶起。2月7號下午,一位女子在上海中山公園龍之夢購物中心地下一層上至一樓時,突然摔跤,隨后躺倒在地,周圍的市民都在幾米之外圍觀,無人上前攙扶。
2010年1月18日晚,武漢武珞路中學的初一女生晶晶熱心攙扶老人回家,卻遭到父母親友的集體批評,她抹著眼淚,覺得十分委屈。
對此,一些家長表示,學雷鋒做好事是一種美德,但對于涉世未深的孩子來說,如今學雷鋒做好事確實會有一些 “風險”,所以要求孩子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也是無奈之舉。特別是從各種媒體上看到有人做好事反被誣陷的一些事情后,更是擔心孩子的熱心腸會惹到麻煩。
五年級學生劉海靜也有自己的看法。“比如說同學之間借個筆啊什么的,當然可以借,但如果在大街上,一位陌生老太太摔倒了,誰又會去扶她?萬一被訛上怎么辦?”劉海靜說,“一打開電腦,網上就有很多這方面的報道,不看都不行。”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說,現(xiàn)在中國正處于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和急速轉型期,社會環(huán)境比較復雜,對青少年和成人都有影響,但是不能因為一些陰暗面而不能從“被誣賴”的陰影中走出來,更不應該放大、強化。